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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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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管理条例 :
长城宽带根据电信行业管理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了长城宽带网络管理条例。作为长城宽带网的用户,应遵守条例的各项规定,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责任。
1 、用户在使用长城宽带网络业务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际惯例;
2 、严禁利用长城宽带网络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或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和公民合法权益;
3 、严禁利用长城宽带网络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传播封建迷信、淫秽黄色信息以及违反法规法律的信息,若发现此类信息,应向主管部门报告;
4 、用户在使用长城宽带网络业务时,应遵守 INTERNET 网的国际惯例,不得向他人发送恶意的、挑衅性的文章和商业广告,不得利用长城宽带网络从事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5 、用户使用互联网上的资源时,必须遵守有关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国际惯例;
6 、用户不得私自接入长城宽带网络,不得私自增加信息点;
7 、用户不得将线路转租或转接他人使用,用户不经长城宽带允许,不得利用长宽网络对外提供网络服务;
8 、用户应自觉保护网络线路和设备,不得有破坏网络线路和设备的行为,不得私自进行与网络相冲突的设置和操作;
9 、用户应每月按期交纳服务费,对延期缴纳或不缴纳费用的,按合同有关约定处理。
10 、接入长城宽带网络的单位还应承担如下责任:
(1) 向所属用户宣传国家、邮电主管部门及有关使用长城宽带网络的法规和规定。
(2) 建立健全使用者档案,加强对使用者的管理、教育工作。
(3) 有健全的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办法。
11 、企事业单位的各级主管人员有责任教育、监督本单位职工严格遵守以上条款。
声明:
Internet 是全球互联网络,因此无论是通过长城宽带的服务器还是从其他服务器上所得到的信息不能保证十分准确。
Internet 网络和其他网络通讯媒体并不能保证其放送内容的保密性,长城宽带不担保信息的绝对安全性。 |